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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2 10:36 浏览次数:1

YYDR—2021—01009

岳县政办发〔2021〕1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岳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岳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破除影响和制约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29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源于印发<2021年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措施>的通知》(岳办发电〔20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要求,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和整治,营造政务服务更加智慧高效,市场环境更加公开透明、要素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法治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二、工作任务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力争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件事在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扎实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可办;推动“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落地;推动婚姻登记、村民建房、小餐饮、小超市等“一件事一次办”在乡镇(办事处)落地;实施国办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建立健全“跨省通办”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严格执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2.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升级,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推行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力争全县网办率达到90%以上;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综合专窗,“一个窗口”办理涉企开办全部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名称登记自主申报、“一件事一次办”等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在税务、社保、公积金、商业银行等领域的普遍应用;简化企业注销程序,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

3.落实纳税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2021年12底前完成)

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引导、辅导纳税人线上自助办税缴费,加速提升网上办税率,降低进厅业务量;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充分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巩固“一网、一门、一次”办税;积极推广电子发票的应用;全面推广办税服务厅的“好差评”评价,强化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有效管理,加强与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沟通联络,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和诉求。

4.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单位;2021年12底前完成)

落实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改革;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园区内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强化市政公用报装综合受理,优化市政公用报装项目外线审批;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全面应用湖南省工程审批系统,杜绝线下审批、线上补录;切实解决审批互为前置、企业重复提交申请资料问题;实施“拿地即开工”改革,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落实落细“帮代办”窗口服务;进一步压缩各类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历时。

5.深化财产登记改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2021年12底前完成)

整合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缴纳事项,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网通办”;对符合登记条件、完成缴税的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实现房产过户与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开、过户联动;落实房屋网签一网通办,实现网签即备案;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6.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2021年12底前完成)

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零”行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推行商事案件“随机分案为主,人工分案为辅”模式,建立人工分案负面清单和定期公示制度;建立覆盖多领域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破产案件中审计、评估等费用收取;厘清破产办理中心司法裁判事务和行政管理事务,健全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构建民企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7.规范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2021年12底前完成)

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出借挂靠资质和转包违法分包、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提升监管水平;畅通招投标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建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各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8.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12底前完成)

合理降低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重点监管等事项,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纳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加快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9.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责任单位:各驻县商业银行;2021年12底前完成)

建立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精准提供服务;清理规范融资中不合理附加费用,推行依清单收费,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到2021年底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持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持续压减贷款申请材料,持续压缩放贷时间;制订并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计划,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0.持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持续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

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发展领域的敲诈勒索和“三强”行为,进一步净化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环境。建立健全警企联系工作机制,在县重点项目设立警务室,常驻项目实地解难。

三、整治突出问题

1.审批服务方面(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2021年12底前完成)

重点解决政务大厅事项“明进暗不进、事进权未进、授权不充分”的问题;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信息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的问题;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到前台窗口、后台审批办公室甚至是驻厅窗口原单位来回跑的问题。

2.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频次高、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不推行柔性执法,对企业轻微违法未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执行“免罚清单”的问题;以罚代管,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多重标准致执法不公的问题;不按要求实行联合检查,多头检查执法的问题。

3.规范涉企收费方面(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区管委会;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已取消收费项目还在收费、已降标收费项目还在按原标准收费、已市场化的收费项目反而提高标准收费以及多头收费、未服务收费和重复收费等问题,实现按清单规范收费。

4.用水用电用气等公共服务方面(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供水、供电、供气企业;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水电气网接入的工程规划、绿化、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实行并联办理的问题;水电气网接入进驻政务大厅的问题;水电气报装缩减流程、降低费用以及接入施工提速的问题。

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高新园区管委会;2021年12底前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测绘事项没有整合,无法实现“多测合一”的问题;落户园区工业项目绿化验收手续简化、标准设定、绿化面积认定等问题。推进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效能,逐步实现“多网合一、一网通办”。

6.企业周边环境方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持续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基层以维稳为由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不足,对干扰企业正常建设和生产的非法行为打击不力,对企业周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及时等问题。

7.惠企政策落实兑现方面(责任单位:县贸促会、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高新园区管委会;持续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惠企政策归集、宣传、送达企业不及时的问题;企业识别适用优惠政策不清晰的问题;惠企政策兑现流程复杂、资料繁多、兑现耗时长、兑现不到位的问题。

8.工作作风方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单位;持续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对待服务对象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索拿卡要,谋求私利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和整体推进,逐步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专题研究,及时调度,紧盯本地区、本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攻坚行动。

2.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扛实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按照完成时限积极推进。

3.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由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优化办组成的联合督查机制,对各相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措施落实、完成进度、整改提升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定期督查,并予以全县通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严格奖优罚劣。

4.严肃查处案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调研走访,及时发现和掌握懒政不为、渎职乱为、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严格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