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函〔202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继承和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县域范围内具有不可替代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持和延续岳阳县历史文化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将岳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予以公布。
相关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好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附件:岳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岳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
历史建筑名称 |
地 址 |
备注 |
1 |
八仙大桥 |
荣家湾镇兴吴村大毛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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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济桥 |
长湖乡大众村大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