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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监督的意见》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28 00:00 浏览次数:1

    中央组织部近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专家认为,《意见》是中央近期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补充文件 为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严格的配套措施。

  “十个严禁”“五个一律”利剑高悬

  当前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 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这些问题单靠《干部任用条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必须有严格的配套措施。”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祝灵君说。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认为 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不少制度,但一些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不配套、不衔接、不协调,有碎片化现象。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 如果缺少与其相配套、相衔接的保障制度,就会影响其有效执行 法规的效力就会打折扣。”甄小英说。

  针对当前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的问题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意见》专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包括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 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

  同时 《意见》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明确提出“五个一律”的惩戒措施。

  此外 《意见》强调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围绕选人用人监督 对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厉惩处、严加督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从严”要求。

  “有规必依、执规必严才能使铁规发力 使禁令生威。”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说。

  把干部监督之网织得更密

  《意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重要依据 从是否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是否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是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四方面,督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

  专家认为 《意见》总结监督实践和制度创新的经验,把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 丰富了监督检查形式。

  《意见》一方面完善立项督察制度 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 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另一方面 《意见》建立起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 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 问责到人。

  此外 《意见》提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 使得开展倒查、追究和问责有据可依、有迹可查。

  “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刘峰说,“督查”“倒查”“可查”这“三查”制度 使干部监督制度更完善,也使得干部监督之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紧。

  在加强组织监督的同时 《意见》还强调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改进举报受理工作 使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监督理念、监督形式、监督方式方法 才能不断打造和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甄小英说。

  打铁先得自身硬

  选贤任能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 这也意味着,严格组织人事纪律 营造良好用人风气,首先就要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做起。

  祝灵君表示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是执行《意见》的责任主体,这要求组织人事部门既要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落实 更要从严带队伍,坚决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意见》明确提出 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 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带头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这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对组工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 ”刘峰说。

  同时 《意见》明确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 一律清除出组工干部队伍。甄小英说:“这是‘打铁还需自身硬’ 以身作则理念的鲜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