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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区域通关一体化覆盖全国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3-23 00:00 浏览次数:1

     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近,国务院正式发布《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为深入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推进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发展方向。《方案》有哪些内容?对促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将起到哪些推动作用?近,人民报报记者采访了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陈旭东。

    推动互联互通——

    《方案》提出打造一批促进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典范,最大限度地增加通关便利

    “《方案》强调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通关协作,推进大通关建设,必将有力促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陈旭东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这些都迫切需要对现有的通关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加快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陈旭东介绍,《方案》从强化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3个维度,从机制化合作、信息联通和设施共用3个层面推动互联互通,打造一批促进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典范,最大限度地消除阻碍、压缩成本、增加通关便利、提高效率。

    ——机制化合作。国际层面,《方案》提出按照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的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国际海关“3M”(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国内层面,《方案》提出将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共同的口岸管理共享平台,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15-“单一窗口”将在全国沿海各口岸建成,2017-覆盖全国所有口岸。

    ——信息联通。《方案》提出依托电子口岸平台,以共享共用为原则,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的横向互联,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等申报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查验信息、放行信息、企业资信信息等全面共享。2015-将制定出台数据共享和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我国还将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口岸管理相关机构、企业建立更加快捷和可靠的联系。

    ——设施共用。按照集约共享、便利通行、有利监管等原则,《方案》提出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动签订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议,推广旅客在同一地点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查验模式等。同时,对国内现有口岸监管设施统筹使用;对新设口岸的查验场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共享共用。

    推进大通关——

    《方案》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以及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综合效应最大化

    “大通关是一个涵盖口岸多部门协同治理、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等内容的工作机制,是服务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陈旭东介绍,《方案》通过推动一体化通关管理、推进协同执法、建立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等改革举措,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以及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改革综合效应最大化。

    ——一体化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是衡量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尺。《方案》提出一体化通关,就是要破除部门间、区域间的各种藩篱,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申报人可以自主选择通关口岸。《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2015-覆盖到全国,到2020-有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

    ——协同执法。《方案》提出推进通关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守信综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新模式。这将有效节约监管资源,减少重复作业。

    ——联防联控。《方案》提出建立常态化的口岸安全联合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情报收集和风险分析研判,同时加大口岸安防设施设备等硬件的投入,完善口岸监管执法互助机制,推进立体化、系统性防控举措,强化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在防控暴恐、应对突发、打击走私、打击骗退税、查出逃避检验检疫、反偷渡和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提出了优化口岸执法资源,开展查验机制创新和综合执法试点等改革举措,探索体制创新。

    畅通大通道——

    建设面向东南亚、中亚、欧洲等地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促进内陆与沿海沿边一体发展

    近-来,我国产业梯度转移有序推进,内陆地区发挥成本、资源等优势,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但内陆地区在国际物流方面存在不靠海不靠边的客观制约和开放口岸少的短板。陈旭东介绍,《方案》提出贯彻“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通过改革,加快建设面向东南亚、中亚、欧洲等地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将有力促进内陆同沿海沿边同等开放、一体发展,助力“中国制造”参与国际市场角逐,也有利于我们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

    ——打通关键点。《方案》提出加大对内陆和沿边地区口岸开放的支持力度。加强跨境监管工作和工作时间、程序和手续的协调,探索联合监管,推广“一地两检”查验模式等,完善国际执法互助,降低人员、商品、资金、信息跨境流动的时间和成本。同时,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国际航班国内段货物运输适用范围,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

    ——畅通主干线。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国家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这些大通道在国内跨区域,在国际段也涉及许多国家。《方案》提出,在国内段,着力畅通多式联运,实现联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在国际段,《方案》提出要驱动沿线国家通关管理措施的“兼容”,减少“梗阻”,实现物流提速。

    ——拓展辐射面。《方案》注重通过物流通,辐射商贸通、投资通、金融通、服贸通,形成改革乘数效应,提出加快自由贸易园(港)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制度创新与复制推广。对试点成熟的制度创新措施,根据相关条件满足程度,实现从自由贸易园(港)区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外复制推广,推动全方位扩大开放。目前,按照中央部署,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方案正在抓紧拟制。

    陈旭东表示,海关总署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国海关上下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落实工作。同时,海关作为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的牵头部门,将主动加强与中央各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的联系配合,共同推进《方案》的各项改革部署,特别是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等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重点改革,凝心聚力、抓好落实,把《方案》的红利早释放出来,让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记者 杜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