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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2 10:50 浏览次数: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span>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 号)等要求,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具体范围以《岳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为准。

三、工作内容

以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结果为基础,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全面查清全县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完成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要求,宅基地以村组集中申请,乡镇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所)批量受理、审核、登簿的方式,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建设用地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发证。

四、工作模式

采用总调查的模式对全县范围内农村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等,全面开展权籍调查和测量;集中受理、审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做到“应发尽发”。

五、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不动产确权登记,实现“应登尽登”。

》》相关文件:《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