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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 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 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 解 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1-08 11:05 浏览次数: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收费行为。

二、适用范围

在县城工业园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上的物流仓储用房等项目,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严格落实优惠政策

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坚持“应建必建”的原则,确实不能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以下新建民用建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减免易地建设费 。

关于修改《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