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除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以外的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火灾事故另行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与本预案配套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事故风险分析
当前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面临形势:一是商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的火灾尽管数量不多,但仍然存在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动态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一些“七小”场所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存在火灾隐患,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三是城镇的居民区楼道堆放杂物,封堵安全通道等问题。四是冬春两季是农村火灾高发期,1至4月份是全年最寒冷的时段,用火用电量增多,烟花爆竹的燃放都是火灾高发的因素所在。五是部分乡镇、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还不到位,村民的放火烧荒和纵火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六是部分群众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发生后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也不懂逃生自救方法。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掌握全县的灭火力量及抢险救援力量,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相关单位做好火灾现场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完成火灾应急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县卫健局: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火灾事故信息新闻发布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救援物资进行调配和发放,负责督促指挥各类企业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为消防救援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县民政局:负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慰问、安抚善后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的监测。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提供事故区域及周边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大吨绿化洒水车,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现场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县供电公司:按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灾现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与灭火应急救援处置相关的气象参数。
自来水公司:负责火灾现场的不间断供水。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集交通运输工具、协调抢救物资的供应和疏散有关人员。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工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灭火应急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县人武部: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驻县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秩序。
四、不同类型火灾事故的处置措施
按照火灾发生的对象,常见的火灾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1.建筑火灾: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砖木结构建筑火灾、钢结构建筑火灾、洁净厂房火灾、易燃结构建筑区火灾、闷顶火灾、古建筑火灾等。
2.地下工程火灾:主要包括地下商场火灾、隧道火灾、地下仓库火灾、电缆涵洞火灾和地下车库火灾等。
3.化工火灾:主要包括炼油厂火灾、液化石油气火灾、井喷火灾和油罐火灾等。
4.人员集中场所火灾:主要包括宾馆饭店火灾、商场(厦)火灾、影剧院火灾、体育馆火灾、图书馆(档案馆)火灾、托儿所(幼儿园)火灾、学校火灾和医院火灾等。
5.交通工具火灾:主要包括汽车火灾、列车火灾、飞机火灾和船舶火灾等。
6.仓库火灾: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灾、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火灾、冷库火灾和粮食仓库火灾等。
7.工厂企业单位火灾:主要包括轻工、电信器材、医药、电器、印刷等各类行业工厂企业单位发生的火灾。
8.特殊情况火灾:主要包括带电设备(线路)火灾、强风(干旱)情况下火灾和有毒区域火灾等。
上述各类火灾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火灾可能和其他类别的火灾共存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针对火灾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