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区环境卫生提质升级。
二、撤桶移位工作涉及的地点
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
三、明确责任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必须加强宣传和引导,督促院落住户和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在本单位、本社区重新设置的垃圾容器内。
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所有门店必须自备垃圾容器,并按县环卫中心要求将垃圾定时投放在垃圾收集车内。
四、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事项
县环卫中心必须严格实行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及时转运处置。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晚上18: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