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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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23 10:08 浏览次数:1

一、文件出台背景

切实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效制止挂靠、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依法明确招标规模范围

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规模范围: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三、严格规范招投标领域的主要事项

1. 严格约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对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或者打招呼要求资质挂靠的,招标人和被要求提供资质挂靠的单位应如实登记并报告纪委监委。

2. 严格规范招标人行为。严禁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抢险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严禁擅自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严禁招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严禁招标人自行或者授意招标代理机构操控招标项目。

3. 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对存在提供资质挂靠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

4. 严格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落实对评标专家一项目一考核制度,发现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