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防止环境污染。
二、禁止燃放的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
三、禁止燃放的区域范围
东:岳阳县原殡仪馆至荣家湾火车站,以京广铁路为界;荣家湾火车站至荣家湾镇文胜路,以第一自来水厂东端为界;荣家湾镇文胜路至荣家湾镇城南路,以荣家湾镇林冲路往东100米为界。;
南:以荣家湾镇城南大道以南100米(含新汽车站)为界;
西:以荣家湾镇长丰路以西500米(含9634厂区及其生活区)为界;
北: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北端平行向西至荣家湾镇长丰路、向东至京广铁路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