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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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5 16:23 浏览次数:1

一、制定目的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我县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交易行为,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住房租赁等适用本政策。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减轻购房者负担、活跃供需两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了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调整土地出让费用、适当放宽预售许可条件、控制商业地产规模、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推进地下车位销售及不动产登记、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优惠、支持住房刚性需求、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实施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和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等共计15项具体措施。

四、补贴原则

本措施中对同一项目的相关补贴政策与市、县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补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