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助力稳增长 > 预期引导 > 政策解读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1-11 11:29 浏览次数:1

YYDR—2022—01017

 

 

 

 

 

 

 

岳县政办发〔2022〕18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岳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岳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县    级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县级人民政府(由发展改革部门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2

县发改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

县发改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县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5

县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6

县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7

县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8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9

县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0

县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1

县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

县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13

县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4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15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6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7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9

县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0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1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2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23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24

县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5

县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6

县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8

县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9

县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0

县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1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2

县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33

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34

县公安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5

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36

县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37

市生态

环境局

岳阳县分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8

市生态

环境局

岳阳县分局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9

县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除外

40

县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48号)

中外合作除外

41

县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2号)

 

42

县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0号)

 

43

县消防

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4

县烟草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级烟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45

县林业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6

县林业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47

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8

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49

县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50

县林业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51

县林业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52

县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53

县林业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54

县林业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55

县林业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6

县林业局

猎采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审批

省林业局(由设区的市级林业部门审核,经县级林业部门同意)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57

县林业局

移植古树名木审批

县级林业部门、县级城管部门

《湖南省林业条例》

《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58

县林业局

植物园设立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由林业部门承办)审核,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湖南省植物园条例》

 

59

县商粮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县级商务粮食部门(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0

县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1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2

县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3

县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4

县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65

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6

县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7

县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8

县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农田水利条例》

 

69

县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河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0

县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71

县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岳阳县域内无蓄滞洪区

72

县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73

县文旅

广电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74

县文旅

广电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75

县文旅

广电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76

县文旅

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旅

游广电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77

县文旅

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78

县文旅

广电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79

县文旅

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80

县文旅

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81

县文旅

广电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82

县文旅

广电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83

县文旅

广电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84

县文旅

广电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第11号令公布,2021年10月9日修订)

 

85

县文旅

广电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6

县文旅

广电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7

县文旅

广电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8

县文旅

广电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89

县文旅

广电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0

县文旅

广电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县级文化旅游

广电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1

县自然

资源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92

县自然

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93

县自然

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94

县自然

资源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5

县自然

资源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6

县自然

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7

县自然

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98

县自然

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县级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9

县自然

资源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城市、县级城乡规划部门;乡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100

县自然

资源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城市、县级城乡规划部门;乡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101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县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02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县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03

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级气象部门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04

县城管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县级城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05

县城管局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6

县城管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级城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7

县城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08

县城管局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城管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09

县城管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10

县城管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11

县城管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12

县城管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

 

113

县城管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14

县城管局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

 

115

县城管局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县级城管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116

县市场

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17

县市场

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18

县市场

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19

县市场

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20

县市场

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个体工商户条例》

 

121

县市场

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22

县市场

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123

县市场

监管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24

县市场

监管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125

县市场

监管局

小作坊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126

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27

县工信局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128

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29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30

县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131

县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132

县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民政部门承办)

《殡葬管理条例》

 

133

县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

《地名管理条例》

 

134

县卫健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35

县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除外)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136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37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38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39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40

县卫健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141

县卫健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42

县卫健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43

县卫健局

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144

县卫健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45

县卫健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6

县卫健局

护士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7

县卫健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148

县卫健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149

县卫健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50

县卫健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51

县卫健局

合法妊娠施行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152

县教体局

民办初级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53

县教体局

初级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154

县教体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55

县教体局

校车使用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教育体育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56

县教体局

教师资格认定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57

县教体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乡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58

县教体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159

县教体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160

县教体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61

县应急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162

县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163

县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164

县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165

县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166

县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167

县应急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各类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外

168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169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70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市级宗教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171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172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173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涉区的市侨务部门(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174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175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湖南省印刷业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

176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177

县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78

县住建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级城管部门;县级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179

县住建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级城管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排水管网以及排水泵站事项由县城管局承接

180

县住建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

管网许可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81

县住建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182

县住建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83

县住建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84

县住建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85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186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187

县住建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人民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88

县住建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89

县住建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190

县住建局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1

县住建局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

 

192

县农业

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193

县农业

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194

县农业

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95

县农业

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196

县农业

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97

县农业

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198

县农业

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199

县农业

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200

县农业

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201

县农业

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其中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受理)

202

县农业

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203

县农业

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4

县农业

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

 

205

县农业

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6

县农业

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7

县农业

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8

县农业

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9

县农业

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210

县农业

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11

县农业

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2

县农业

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3

县农业

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渔政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4

县农业

农村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5

县农业

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6

县农业

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7

县农业

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8

县农业

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渔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除东洞庭湖外内河、湖汊

219

县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20

县交通

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221

县交通

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222

县交通

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223

县交通

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24

县交通

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225

县交通

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226

县交通

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27

县交通

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28

县交通

运输局

班车客运的线路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国务院令第752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229

县交通

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230

县交通

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231

县交通

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232

县交通

运输局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34号公布)

县级受理

233

县交通

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34

县交通

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235

县交通

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236

县交通

运输局

港口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37

县交通

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238

县交通

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39

县交通

运输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

 

240

县交通

运输局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修正

 

241

县交通

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242

县交通

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243

县交通

运输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244

县交通

运输局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245

县交通

运输局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246

县交通

运输局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247

县交通

运输局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48

县交通

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249

县交通

运输局

港口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250

县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251

县交通

运输局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252

县交通

运输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53

县交通

运输局

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54

县委办

(县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55

县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