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湘政发〔2022〕24号),其中对筹资筹劳上限进行了控制,要求“每年每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同时对于“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当年工价标准由县市区负责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制定,并向群众公布。”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辖区内标准上限。
二、重点内容
岳阳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每年每人不超过200元;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每标准工日工价折算标准不超过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