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岳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分为八大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应急组织机制与职责;第三项监测与预警;第四项应急响应;第五项后期处置;第六项应急保障;第七项监督管理;第八项附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河湖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岳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三、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划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划分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其中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由县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应对工作。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安全防护、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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