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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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0-18 10:26 浏览次数: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岳阳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及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审计工作中,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维护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以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为目标,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影响,加大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推进有关工作,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财政部门注重政策研究,用足、用活国家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16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99260万元,同比增加22385万元,债券置换收入96466万元,同比增加59062万元,新增地方债券18200万元,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缓解了县政府的债务压力。

——支出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县财政从严控制行政运行费支出,持续增加对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上述支出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2%、4.16%、16.54%、12.84%、6.92%、17.80%、3.59%。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广大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推行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财政会计信息,加大了监督力度;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度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848万元,为预算的103.99%,同比增长10.26%,增加8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08.00万元,为预算的115.27%,同比增长16.43%,增加7891.0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25970万元,为预算的85.27%,同比减少2.75%,减少73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7970元,为预算的107.05%,同比增加17.73%,增加1200.00万元。

(二)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岳阳县财政局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185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0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1212.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4666.00万元,上年结余64.00万元;支出总计457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65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9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466.00万元;滚存结余4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950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43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48.00万元,上年结余4019.00万元;支出总计386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592.00万元,上解支出43.00万元;滚存结余869万元。

(三)县本级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与执行情况

经县人常委会批准,2016年县财力计划收入140198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4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083万元,土地出让纯收益17704万元;实际财力收入1355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减少4680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6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增加12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930万元,为预算113%,增加10847万元;土地纯收益9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减少16731万元;

2.支出预算与执行情况

经县人常委会批准,2016年支出计划140198万元,其中:县本级119067万元(其中土地纯收益中安排支出17704万元),乡镇支出20037万元,上解支出1094万元;实际完成支出 150333万元,为预算的107%,增加支出10135万元,其中:县本级128799万元,为预算的108%,增加9732万元;乡镇支出20037万元,为预算的100%,上解支出1497万元,为预算的136.8%,增加403万元。支出差异10135万元的具体情况:一是超预算的项目增加支出 2560万元;二是未完成和未执行项目减少支出5768万元;三是新增支出增加12940万元;四是上解支出增加403万元。

3.城建投收支情况

2016年城建投收入总额81010万元,其中新增贷款收入672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785万元;支出总额48488万元,其中:园区建设9235万元(工业园4264万元、台创园4422万元、建材工业园549万元),城市建设6796万元,城市防洪3415万元,岳汩路改造升级8100万元,苇业公司2882万元,污水处理厂灾后恢复660万元,水利建设1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847万元,交通建设项目1251万元,公安局两所合一建设资金500万,偿债支出12502万元(世行贷款本息372万元、台创园本息17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本息4172万元、城建投借款利息6258万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截止2016年底,县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余额122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4233万元,基金预算结余869万元,预算周转金8800万元,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85028万元,财政专户余额23390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底,政府债务余额528204万元,其中:地方债券32504万元,置换债券130266万元,世行贷款7800万元,城建投贷款259334万元、荣湾湖贷款93300万元、台创园贷款5000万元。

2016年新增债务224554万元,其中:地方债券18200万元,置换债券96466万元,世行贷款1363万元,城建投贷款67225万元、荣湾湖贷款41300万元。

2016年偿还本金及利息44105万元,其中:本金31010万元(城建投19309万元、台创园1400万元、世行贷款301万元、荣湾湖10000万元),利息13095万元(城建投6285万元、台创园426万元、世行贷款127万元,荣湾湖4585万元、地方债券1672万元)。

(六)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地税局共完成各项收入30552.37万元,完成全年计划34036万元的89.76%,同比减少7.54%,其中:税收收入26207.71万元,包括增值税330.09万元、营业税8865.05万元、资源税1207.86万元、企业所得税4119.44万元、个人所得税2365.33万元、城市建设税2267.03万元、房产税1346.58万元、印花税573.50万元、土地使用税1872.44万元、车船税595.12万元、土地增值税846.74万元、契税1477.39万元、耕地占用税341.14万元;非税收入4344.66万元,包括教育费附加1342.13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92.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10.41万元、残疾人基金97.5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0.72万元、工会经费351.05万元、水利建设基金248.9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0.98万元、罚没0.50万元。2016年县本级收入20449.22万元,上缴中央4066.58万元、省级5860.87万元、市级175.70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一是未将各部门单位2015年预算内结余9792万元,纳入2016年年初预算;二是财力性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上级转移支付财力收入年初预算81083万元,实现收入91930万元,增加10847万元,土地纯收入年初预算17704万元,实际完成973万元,减收16731万元。

2.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支出年度调整幅度较大

一是项目超预算支出2560万,二是未完成及未执行的支出计划项目8个,减少支出5768万元,三是新增支出 12940万元。

3.未做实公职人员个人社保帐户

2016年,县财政代扣公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1951万元、职业年金976万元,共计2927万元,未拨付社保专户做实个人帐户。

4.未按规定及时将收入解缴入库

截止2016年底,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34390万元,其中:非税专户行政性收入193万元、罚没收入11911万元、土地出让收入20385万元,财政各专户利息收入544万元,非税结算户1357万元。

5.项目存量资金大,未能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一是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程度不够,拆借财政资金数额较大,部分挂帐时间长未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底,财政预拨和拆借资金累计31907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沉淀,闲置金额较大,截止2016年底,上级专项资金结存余额71937万元,其中2015年11066万元、2016年60871万元。

(二)政策执行和行政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

非税局违规设置收入科目。

2016年,非税局违规对部分单位增设其他收入科目,将一些应税服务收费、违规收费等款2496万元缴入非税结算户,然后通过预算外返还相关单位。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未配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016年,岳阳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717笔9962万元,应支付经办银行贴息资金1118万元,其中按贴息资金的25%县财政按应配套273万元,实际县财政未配套,该部分由贷款人个人负担。

2. 涉农保险县财政未足额配套

2016年度,农业、林业、畜牧等各项涉农保险县级应配套278万元,县财政实际配套200万元,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用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78万元补足。

3.滞留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

截至2016年底,社保所在土地出让时已征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7463.18万元,其中2016年收缴1676.45万元,但资金一直滞留社保专帐,未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支出。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扶贫办等5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这些部门的5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的规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仍然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教体局231.94万元,卫计局174.79万元,财政局250.97万元,环保局368.85万元、环境监测大队49.67万元、环境监测站104.87万元。

(二)预算约束不力,县卫计局截留乡镇卫生院预算经费300万元。

(三)违规收费,县进修学校违规收取培训费28.93万元,

县环保局违规收取协调费和工作经费7.00万元。

(四)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业务招待费,其中:教体局2.14万元、县三中19.05万元、公田中心学校4.92万元、进修学校1.50万元,卫计局31.39万元,财政局24.78万元,环保局16.16万元、环境监测大队3.25万元、环境监测站1.7万元,扶贫办15.40万元。

(五)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其中:教体局25.66万元、县三中159.22万元、进修学校5.41万元,卫计局8.6万元,扶贫办3.18万元。

(六)无预算列支费用,一是违规列支赞助款,其中:卫计局26.20万元,财政局2.00万元,环保局17.30万元、环境监测大队5.00万元,扶贫办7.5万元;二是卫计局违规购买商业保险3.85万元。

(七)漏交税收95.33万元,其中:县三中86.13万元,公田中心学校3.63万元,进修学校0.8万元,县财政局4.77万元。

(八)会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一是大额现金支付3109.03万元,其中:县三中2419.69万元、公田中心学校624.46万元、进修学校64.88万元;二是使用不合规票据报账18.19万元,其中:卫计局17.45万元、扶贫办0.74万元;三是白条抵库17.77万元,其中:环保局9.80万元、环境监测大队7.97万元。

对上述问题,我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截止2016年末,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46个,贫困户7492户,贫困人口20929人。“十三五”时期岳阳县计划易地搬迁人数为3969人,2016年度完成易地搬迁人数791人。2015至2016年度扶贫资金总收入9711.2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户4697.5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专户4512.13万元,县扶贫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501.62万元;总支出5569.6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户4205.67万元,易地搬迁扶贫专户1364万元;收支结余4141.58万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结余4717.6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户1067.88万元,易地搬迁扶贫专户3148.13万元,县扶贫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501.6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通过对毛田镇、月田镇部分村的扶贫资金的审计抽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变更扶贫项目,如月田镇上庄村将产业发展的扶贫资金用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毛田镇、月田镇部分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18.62万元,用于招待、租车等日常村级支出;三是毛田镇邹塅村违规使用白条列支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99.23万。

2.违规使用易地搬迁扶贫资金,通过审计抽查发现,一是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不属于贫困户纳入补偿范围;二是套用贫困户名字获取搬迁补助;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四是毛田邹塅村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万元建理事堂。

(二)环保资金审计情况

2015至2016年度,县财政局共收到上级环保专项资金20419.19万元,其中:中央19775.60万元,省级354.63万元,市级360.96万元;共拨付环保专项资金20285.23万元,其中:直拨项目使用单位752.60万元,拨付环保局管理使用19532.63万元,环保局已拨付使用资金5145.55万元;专项资金实际结存14521.04万元,其中:财政结存133.96万元,环保局结存14387.0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64.75万元;其中:一是2016年县政府整合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756万元拨付相关单位用于其他项目,其中:县农办全县农村环境治理项目160万元,县铁山水资源保护局项目236万元,县水务局项目160万元,县公路局项目150万元,县林业局项目50万元,二是县环保局2015年挤占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8.75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73.80万元,其中:2015年淘汰黄标车省级补助资金92万元,乡财局已打卡发放第一批补助资金18.20万元,因县环保局未能提供后续名册,仍有73.80万元滞留乡财局未打卡发放。

3.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2016年县环保局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部分土建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设备购置未进行政府采购,共计390.62万。

4.项目进展缓慢,2016年上级下达中央良好湖泊保护资金15930万元,县财政局于2016年10月31日拨至县环保局。截至审计时止,该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卫计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6年卫计局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指标5270.8万元,其中: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975.89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087.2万元,基本建设资金500.0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707.71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4643.1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921.90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087.2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634.00万元;2016年收支结余627.70万元。滚存结余765.8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专项资金,2016年县卫计局将计划生育服务资金7.63万元,用于支付机关食堂开支。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止2016年底仍沉淀138.18万。

3.违规拨付专项资金30.00万元,通过审计抽查,发现卫生局对2015年度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未按要求验收,套取项目资金30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五、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共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26个,送审造价共计 25659.64万元,审定造价20721.22万元,核减4938.42万元,核减率19.25%。核减主要方面是送审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虚列工程量、多计工程材料价差等问题。为了促使严格遵守项目建设基本规范和程序,强化项目管理,在审核工程结算造价的基础上,深入反映和揭露了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未按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报审竣工结算资料不全或与竣工现场不符、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六、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因砂石和土地收入受政策和市场的影响,难以做到预算和决算相符,但也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通过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来弥补短收的缺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关于预算支出进度较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加大了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加强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2016年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500多万元,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明确往来资金不予跨年度结转。

3.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相关问题,2017年,除教育收费按政策在财政专户集中支付外,其他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金库,纳入综合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4.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问题,从2016年,已做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样采取“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和“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的审批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正在逐步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关于招待费超标的问题,规划局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了年初预算,并制定了相关的接待和审批制度,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2.关于违规赞助和列支慰问款等问题,规划局、司法局在2016年度已进行了整改,未出现无预算和不合理等支出。

3.关于城关镇中心学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系教育化债之前,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未扣缴的税款,现债务已化解,对这个问题没有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

1.关于林业世行贷款项目违规使用造林补助516.3万元的问题,是根据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将收回的造林补助整合用于岳阳县境内道路绿化建设。

2.关于农业世行贷款项目违规使用资金706万元的问题,其中400万元是整合项目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大县奖励、台创园的征拆,其余调整拨付乡镇使用,在2016年已对资金的申报使用进行了规范。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年初预算科学完整。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对各项可预见收入支出完整编入年初预算,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确保年度预算完整性。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对存量资金及时清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加大各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做到定期对账、及时结算,规范支出审批程序,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对出现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对于未指定特定用款单位的专项资金,按用途进行整合,纳入预算管理,按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由政府统一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对上级规定需县财政配套的应足额配套到位,并纳入年初预算,对有指定用途的特别是民生保障资金应及时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滞留挪用,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置换债务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对置换债务的单位的用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核查债务的真实性。二是对县中医院、县血防医院、高中教育等单位的债务情况进行审计,核定债务的真实性,查清负债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债务利息由各用款单位负担,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减少变更设计及签证,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项目招标、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有关规定,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六)有效推行问责机制,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防止屡审屡犯;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县委经济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县域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岳阳县审计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