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对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怎样的关注
,
为何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和工信部等12个部委办《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等文件要求
,
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我省在贯彻落实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把食品医药行业作为突破口,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我省相关行业发展现状
。
我省食品医药行业散、小、差的问题非常突出,骨干龙头企业规模不大
,
带动作用不强,推进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任务艰巨
,
形势紧迫。二是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
。
当前,我省部分食品医药企业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
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我省食品医药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
,
小企业、小作坊多。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
,
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有利于提升食品医药质量安全主体水平。
问: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
,
《意见》的出台对促进全省医药食品产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培育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有利于改变我省食品医药企业散小差的现状
,
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型企业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有利于整合技术、市场、品牌、管理等优势资源,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
提升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
有利于争取国家产业规划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
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有利于实现产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扩大产品市场覆盖
,
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加强食品医药安全监管
,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
提升食品医药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加快企业结构调整
,
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医药行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省这几-在加快优势资源整合、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步伐较缓慢
,
没有快速培育形成真正有影响的大企业、大品种、大品牌,是我省与周边省份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问: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是什么?
答: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分类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改造升级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壮大规模与提升效益相结合等四大基本原则
,
鼓励优势食品医药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强化食品品牌效应
,
整合药品品种资源,壮大企业规模
,
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食品医药企业(集团)。
问:在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中
,
如何处理好“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之间的关系?
答:加强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服务和管理
,
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兼并重组主要是企业自身的事情
,
政府主要是创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在完善政策环境的同时
,
应该积极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公共服务,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
规范企业兼并重组行为,防范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特别注意充分体现调研和座谈时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
。
一是在省级权限范围内有关税收、土地、收费等政策上尽可能的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
二是突出体现政府部门在优化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和加强服务方面的措施,对企业自主决定事项不作要求。
问: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中
,
如何保障职工权益?
答:在企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
,
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富余人员安置的问题,这一问题牵涉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
处理不好将可能影响社会和谐和地方稳定。《意见》把“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作为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
,
要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员工安置问题
,
依法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问:政府将如何进一步支持食品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答: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
,
鼓励和支持境内外食品医药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框架下,积极实施兼并重组
,
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展发展空间
,
引导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二是要重点支持一批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
对实施兼并重组项目或被兼并重组企业改造项目积极推荐纳入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推进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支持范围,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
三是要发挥协调机制作用,适时召开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会
,
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如减免相关费用
,
各有关部门涉及对被兼并企业的无形资产、房屋、商标、工商登记、生产许可证等过户手续办理时免收相关费用,依法需要收取费用的
,
按收费标准取下限收取。对被兼并企业土地兼并后土地用途未发生改变的
,
过户时免收相关费用。开启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的“绿色通道”
,
解决推动食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的突出问题,确保兼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