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 号)的要求,结合PPP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建议将申报材料按以下内容装订成一册:
(一)《PPP项目实施方案》
(二)《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包括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如果有的话)
(三)《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四)其他批复及证明文件
1、工程前期准备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
2、财政部门对《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审核及其证明文件
3、财政部门对《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及其证明文件
4、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及其证明文件
5、PPP项目采购阶段和执行阶段的重要阶段性文件
6、规范实施承诺书(由项目所属本级地方政府向财政部出具)
7、地方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书(由项目所属本级地方政府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