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19号)的要求,县司法局经确定由执法检查人员任露、许铭峰两名同志于11月6日对岳阳县忠信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黄刚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检查对象
法律服务机构:岳阳县忠信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人员:黄刚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检查人员通过听取该所负责人工作汇报,与法律服务工作者黄刚进行了交流谈话,检查了台帐资料,查阅了部分案卷,对该机构业务开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职业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本次严格检查对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有关依据要求进行。
三、检查情况
1、该所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主管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监督、指导,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
2、考勤纪律较完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考勤制度落实情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