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
财政金融与债务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湘财金〔2012〕2号),我们对各市县2016年地方金融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农业保险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等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下达你局金融与债务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 万元,相应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