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批﹝2020﹞2号
岳阳县稳安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0万吨水稳层、1万立方水泥涵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稳安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水稳层、1万立方水泥涵管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友爱村,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稳层生产线1条、水泥涵管生产线1条,由搅拌机、骨料斗、计量装置、制件机等组成;储存系统有: 2个80t的水泥仓(水稳层、水泥涵管各1个)、砂石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石子、砂、水泥等为主要原材料,生产水稳层10万吨/年、水泥涵1万立方/年。主要生产工艺:水稳层:原料配料、搅拌、成品外运;水泥涵管:模板制作、捆扎钢筋、浇筑砼、制件机震荡、拆模、养护、成品外售。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我局原则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原料堆场采取搭棚、设围挡及设遮盖物覆盖物料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相关标准限值(浓度限值0.5mg/m3);筒仓呼吸产生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高于仓顶3米的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搅拌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0m;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落实好防雨、防尘、围挡等环保措施。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部沉渣外售铺路使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固废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暂存场所,建立台账,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原辅材料及产品须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不得影响周边及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不得露天堆放。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或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抄送: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