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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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解查字〔2018〕2号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4-12 10:18 浏览次数:1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

岳县环解查字〔2018〕2号

任戊申(樟木炼油厂):

负责人:任戊申

身份证号码:4306211968101*****

详细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文胜路竹木交易市场

我局于2018年3月8日依法对你厂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樟木炼油和木珠子加工项目,炼油过程中散发出难闻气味,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2号),因你厂已按要求停产整改,目前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查封时间届满,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