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
岳县环解查字〔2018〕6号
岳阳县前进木材深加工厂:
负责人:李亚
详细地址:岳阳县新墙镇
身份证号码:43062119****23141X
我局于2018年4月24日依法对你加工厂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新建樟树油提炼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樟树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4号)、并于2018年5月24日作出《延期查封通知书》(岳县环查延字〔2018〕3号),因你加工厂查封时间届满,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