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
岳县环解查字〔2018〕7号
岳阳县顺森木材加工行:
负责人:汤响应
详细地址:岳阳县新墙镇
身份证号码:43062119680710****
我局于2018年5月3日依法对你加工行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新建樟树油提炼项目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无防渗措施的水塘中,废气经简单除尘后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6号)、并于2018年6月2日作出《延期查封通知书》(岳县环查延字〔2018〕4号),因你加工行查封时间届满,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