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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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查延字〔2018〕11号

来源: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0-05 09:36 浏览次数:1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查封延期通知书

岳县环查延字〔2018〕11号

岳阳县毛田镇黄金老石厂:

负责人:周永亮

身份证号码:430602119730520****

详细地址:岳阳县毛田镇水元村

2018年10月4日13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21号)的改正情况进行后督查,发现你厂仍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有现场照片、现场监察记录为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期限(延长时间从2018年10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