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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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解查字〔2018〕18号

来源: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0-04 09:48 浏览次数:1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岳县环解查字〔2018〕18号

卢建农(水泥分装站):

地址: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村

现场负责人:卢建农

身份证号码:43062119890208****

我局于2018年9月5日依法对你水泥分装站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20号),因你水泥分装站已停止水泥入库生产,且查封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