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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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查延字〔2018〕12号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1-21 16:36 浏览次数:1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查封延期通知书

岳县环查延字〔2018〕12号

岳阳县永平木材加工行:

地址:岳阳县新墙镇马形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621MA4Q0XACXE

负责人:张永平           身份证:43062119700715****

我局于2018年11月20日对你加工行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2018〕22号)的改正情况进行后督查,发现你加工行仍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有现场照片、现场监察记录为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决定对你加工行已查封的生产设备延长查封期限(延长时间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