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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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流通安全护苗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食药工质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3 浏览次数:1

 

2017年下半年,为了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县教育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现将学校商店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 大部分学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强,能较好地履行对校园商店食品流通管理职责,经常性检查督促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做到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度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认真查验食品并进行登记,保持店堂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销售过期、霉变、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本次检查未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五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违法行为,至今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各学校为确保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二 、 存在的问题:

1、 经营资质方面:全县84所学校开办了校内商店,其中59所商店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但仍有荣家湾镇天鹅小学、湖州学校等23所学校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后未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率占28%。月田、毛田、中洲等乡镇无证经营情况较为突出。

2、 人员管理方面:食品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月田立新小学、大明逸夫学校、中洲兴旺学校等12所学校商店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18所学校商店未;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大部分学校未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并留有记录。

3、设施设备方面:食品经营按要求食品要分类分架存放,离地离墙10cm以上,食品经营场所与办公、生活等场所分隔。岳阳县八中、新墙中心学校、洞天观小学商店贮存场所未与生活场所分隔;关王小学、甘田小学等10所学校商店食品贮存未离地离墙10cm以上。

4、进货查验方面:食品经营单位要查验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按批次查验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检验报告,全面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情况。绕村完小、新开共和小学等21所学校商店未查验证照,61所学校商店未按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5、质量管理方面:食品经营单位应制定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清理库存商品,对腐败变质包装破损和超过保质期的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并做好记录。全县64所学校商店定期检查无记录,60所学校处置不合格食品无记录,无制度。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希望各学校能尽快整改到位,并主动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我局各乡镇所,各乡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率100%。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