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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09:17 浏览次数:1

岳县教体通﹝2018﹞64号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认真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67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教体通[2018]77号)精神,现将我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任务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幼儿教材采用小学课程内容及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乡镇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积极鼓励教师多自制玩教具,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小学和所有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均不得举办学前班。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5.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不得提前招收未到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2018年9月中上旬)。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制订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幼教点和培训机构及时开展自查和摸排。在9月20日前将本乡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局学前教育股。

第二阶段:自查与乡镇摸排(2018年9月—11月)。各乡镇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幼儿园、小学、幼教点和培训机构对照治理任务逐项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完成自查,9月底前将问题清单及自查报告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在10月底前根据各幼儿园、小学、幼教点和培训机构自查情况,完成全面摸排并组织督查,11月15日前将全面摸排和督查情况书面报局学前教育股。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9月—2019年2月)。各幼儿园、小学、幼教点和培训机构根据自查的问题清单,边查边改。各乡镇根据自查和专项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步骤、时间和任务,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整改工作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情况书面报局学前教育股。

第四阶段:县级督查(2019年1月—3月)。县局将组织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督查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并组织做好迎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岳阳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局长王敏任组长,主任督学敖珊、党委委员陈亚辉任副组长,各位副主任督学,督导室、学前教育股、职成股、基教股、师训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分步骤按阶段实施。县局将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培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县局将结合“国培”“省培”,分层分级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及行政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各幼儿园要立足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心设计园本培训内容,着重加强《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幼儿教师开展游戏教学、环境创设、自制玩教具、教研、安全教育等方面业务能力的培训,强化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培训,提高幼儿教师法律素养和保教能力。建立并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及保育员业务能力。

3.营造氛围,形成家庭、幼儿园、社会三位一体的科学育儿环境。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指导幼儿园重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发挥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优势互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幼儿园提供各类社会资源,促进办园质量提升。幼儿园要通过家长开放日、举办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等形式,主动邀请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定期向家长介绍办园情况,宣传学前教育办学基本理念,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加强与社区及其他有关部门合作,利用社区丰富的资源,将社区各种活动与幼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主动向社会传播、宣传科学的育儿理念,提高家庭、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形成幼儿园与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作的教育模式。

4.加强督查,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把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每期开园工作督查,每年开展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查和新申报认定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检查,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评估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与报告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公、民办幼儿园,对小学起始年级未严格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责令幼儿园、小学、幼教点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与管理办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取消幼儿园及小学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社会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县局设立专门举报监督电话(督导室7628035;学前教育股7649599;基教股7622119)和举报信箱yyx7649599@163.com,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