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阳县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县办〔2014〕51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阳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及录取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禁止超计划、跨范围招生。
2.坚持普、职合理分流原则。加强普职招生与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3.坚持划块招生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学校择优录取原则。根据高中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划分招生范围,禁止跨范围招生。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学校,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职业高中共计招收新生2400人,实施方案由职成股制订)
学 校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范围 |
县职业中专 |
1800 |
全县 |
新科职校 |
600 |
全县 |
合 计 |
2400 |
全县 |
2.普通高中招生
2018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学 校 |
招生计划 (含专业生)(人) |
招收专业生计划(人) |
招生范围 |
县一中 |
850 |
音乐10、美术10、体育15(含篮球专业5人) |
全 县 |
县二中 |
800 |
音乐35、体育25(含篮球专业5人) |
县八中、城关中心学校、鹿角中学、友爱中学、中洲中学、黄沙中学、黄秀中学、春风中学、湖洲学校(体育、音乐面向全县招收专业生) |
县三中 |
600 |
美术 35 |
新墙中学、长湖中学、柏祥中学、步仙中学、凤凰中学、筻口中学、新开中学、五垸中学、饶村中学(美术面向全县招收专业生) |
县四中 |
400 |
杨林中学、公田中学、甘田中学、月田中学、毛田中学、相思中学、云山中学、张谷英中学 |
|
岳雅学校 |
200 |
全县 |
|
合计 |
2850 |
130 |
三、招生程序
1.录取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B等(含B等)以上;录取其他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C等(含C等)以上。
(2)学生文化成绩。成绩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学科分值及权重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其中物理、化学卷面分占90%,实验考试成绩占10%),体育40分,总分1000分。
(3)专业生录取依据。按各高中学校专业生招生计划的1:2确定专业入围分数线和专业入围人数,在专业入围学生中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县一中专业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县第909名学生成绩的90%,县二中专业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区域内待录学生第800名学生成绩的90%,县三中专业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区域内待录学生第600名学生成绩的90%。未录满的专业生名额划入文化生录取。
(4)篮球专业特招生录取依据。县一中、县二中体育专业生计划中各确定5人为篮球专业特招生,其专业测试和录取办法按照《岳阳县2018年普通高中音乐、体育(含篮球特招)、美术专业生招生和专业素质测试工作方案》执行。
2.主要工作程序
(1)招生宣传。全县统一印制招生政策宣传资料,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办法等内容全部公开公示,并设立咨询电话,受理群众咨询。
(2)志愿填报。①初中毕业生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中选报志愿或普职兼报。②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委托培养的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委培生”)在填报委培志愿后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中选报或普职兼报。③报考县一中的学生,在填报县一中志愿后,可在招生区域的普高和职高中选报或普职兼报,也可报岳雅学校。④报考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的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的高中学校,不得跨区域填报。但如家庭条件较好,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兼报岳雅学校。⑤填报专业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专业生测试,文化成绩须达到各校分别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定向委培生、县一中专业生、县一中文化生、县二中、县三中专业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岳雅学校文化生、职高学生。前一个批次没录取的学生按要求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3)招生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组织招生考试。
(4)招生录取。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
(5)报到注册。中招办统一审定招生名册后,向初中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录高中学校报到。基教股按录取名册办理注册手续,高中学校超计划或未经中招办统一审批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录取分为专业生和委培生录取、普通文化生录取两类,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按顺序录取委培生(预录)、县一中专业生、县一中文化生;第二批次按顺序录取县二中、县三中专业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岳雅学校文化生;职高学生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按顺序录取委培生(预录)、县一中专业生、县一中文化生。
①委培生预录取。按《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按1:1.5预录,经相关程序正式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毕业生按文化成绩、考生志愿补录进相应的普高或职高,上了县一中分数线并填报了县一中志愿的学生在县一中竞争性计划内补录。
②县一中专业生录取。(按专业生录取依据录取)
③县一中文化生录取。分两批录取学生:一是指标生录取。将县一中招生计划的60%(510人)按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和2017年初中学校质量综合排名,直接分配给各校择优录取。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1—10名的学校,按参考人数的10.17%(共257人)录取(四舍五入,下同),排名11—26名的学校,按参考人数的9.17%(共253人)录取,所有指标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县第909名学生成绩的95%,如出现指标生未录满的情况,将未录满名额放入竞争性录取中择优录取。二是竞争性录取。专业生、指标生录取完后,将剩余计划实行竞争性录取,竞争性录取人数=剩余计划-(预录委培生中进入全县前909名学生人数-委培计划数)。九年级转学的学生只能参与转入学校的竞争性录取,不得占用转入学校的指标生计划。
(2)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①县二中、县三中专业生录取。(按专业生录取依据录取)
②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岳雅学校文化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划区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对象为参加岳阳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凡不能通过岳阳市初中毕业生准考证提供网络查询成绩的学生不能参与录取。录取学生分数相同时,先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排名相同时,再按语、数、外三科总分高低顺序择优录取,再相同时,按语、数、外顺序单科分数高的录取。录取结束后,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各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向各高中学校提供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高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入学。
4.职业高中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普职兼报的学生,成绩上了所属范围高中学校的分数线,按先普高后职校录取。录取结束后,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各职业学校提供录取学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各职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入学,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必须在县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2.严格招生程序。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和考生家长填写志愿,志愿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名确认,交由学校存档备查;学校在“岳阳县阳光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录入学生志愿,打印相关表册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基教股备查,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志愿、考试、考查等方面的资料,不得拖延、瞒报、漏报、误报生源基本信息。提前向社会公示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全面公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形式、赋分及成绩的呈现形式;公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呈现形式;公开初中毕业学业水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成绩查询方式;公开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范围、录取办法等。
3.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提前预录,不准借学科竞赛或其它名义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允许挂靠学籍,不得接收寄读生,造成人籍分离。
4.严肃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主动为学生、家长答疑解难。招生工作人员、高中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玩,收受红包礼金。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县外职业学校(院)一律不准在我县招生。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应争取当地党政重视,协助司法部门坚决抵制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禁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初中学校的教职员工(含小学及退休教职工)擅自向县外职业学校推荐学生或提供生源信息,获取招生回扣。凡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4.强化公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0730—7622119、0730—7631295),举报邮箱:2217173287@qq.com,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