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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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4-13 11:25 浏览次数:1

吴代忠:

你位于岳阳县人民医院机关院内的住房已经转让给晏勇波并办理房权证,现晏勇波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请你于15个工作日内来我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我中心将对此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岳县国用(2003)第0209号】予以变更,并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730-7663020。

特此公告。

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