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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建筑总公司棚改项目工作职责

来源:岳阳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6-02 17:12 浏览次数:1

业务指导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政策。

二、做好棚改项目部工作人员的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各项目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开展工作,。

三、依法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

四、负责对实施的棚改项目工作目标、内容、进度等进行指导。

五、配合征拆协调组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协助棚改项目部其他小组的咨询工作。

资金审核组工作职责

一、为规范棚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财务制度。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棚改专账,做好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审查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予以拒付。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须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手续,确保征拆补偿款的集中申请、结算、审核及支付。发生费用的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说明情况及相关负责人证明。

四、配合征拆协调组及公有资产处置组的工作,参与《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对项目资金进行分块管理。

五、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职,严格按照程序处理财务,按时编制提供会计报表,确保账证、账表、账目相符。

六、及时完成领导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组工作职责

一、开展入户调查,做好数据采集,记录号第一手原始资料,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工作情况。

二、做好资料的收集及建档工作。坚持资料、档案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在征收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汇报、方案、文件、会议记录、音像、图片、表格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及其管理。

三、及时做好棚改征拆中资料的报批、汇报及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坚持每周向指挥部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动态掌握征拆政策,并及时向项目各小组传达。

五、资料的提供、利用、复印、摘抄,必须要经相应的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规定的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配合征拆协调组的各项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征拆协调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和政策,熟悉省、市、县国有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通知,切实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征拆,阳光法征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棚改项目私有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

三、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私房、附着物及青苗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及时向资料信息组反馈。

四、负责征收拆迁房改房、私人建房等房屋的协议签订、征拆补偿及交房腾地工作。

五、配合公有资产处置组的各项工作。

六、正确处理推进棚户改造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有资产处置组工作职责

一、做好公有资产的清理及核算工作,做到细致入微。

二、正确处理好公有资产的租赁工作,依法依规予以收回。

三、积极主动进行公有资产评估、测绘,按棚改要求依法处置。

四、做好与承租方的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承租户的腾房交地工作。

五、对公有资产承租方的搭建设施、设备及附着物、青苗等依法处理。

六、做好涉及公有资产租赁的周边关系协调。

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风督查组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开展作风督查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督查上要“一根杆子插到底”,要真督实查、要真讲实评、要真考实核。

四、做好督查考核,对该项目组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工作考核、绩效考核。

五、加强督查执行力度。要求各项目指挥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征地拆迁方面做出的决策,禁止任何变通、禁止以权谋私、禁止暗箱操作。

六、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严格考评,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优化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项目工作人员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宣讲讲政策、带头支持配合棚改工作、带头遵守相关法纪要求、带头化解矛盾。

二、严明纪律要求,在棚改工作中,要求项目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守“十不准”。

三、严格问责问效,党员干部应该积极主动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在棚改征拆中违法违规、不作为、乱作为及缓作为的党员干部从严处理。

四、控建巡查,对棚改红线内的抢建、违建项目,应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五、配合好征拆协调组的工作。

六、及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