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鸿泰烟花鞭炮厂
“4·19”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经现场勘查和前期调查,2017-4-1915时10分左右,岳阳县鸿泰烟花鞭炮厂烟花生产线45#装药工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江明华当场死亡,45#装药工房损毁。
二、现场及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岳阳县鸿泰烟花鞭炮厂立即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长曾平原,副县长、公安局长付学文,副县长杨前进,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毛田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同时经研究,由县政府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毛田镇人民政府和岳阳县鸿泰烟花鞭炮厂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与,成立了现场处置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组、安全维稳组和舆情控制组,积极开展事故处理工作,确保了事态平稳,社会稳定。
三、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鸿泰烟花鞭炮厂为个人独资企业,证照齐全,-产值800万元。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原因为天气异常变化,引发药物异常升温,发生爆炸。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