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委督办令〔2017〕2号
督办令
新开镇人民政府:
2月21日,我办收悉《株洲高铁工务段关于协调解决京广高铁上行K1451+500彩钢棚安全隐患的函》(株高工务段函〔2017〕7号),反映检查发现你镇茅栗村村民搭建的彩钢棚(位于京广高铁上行K1451+500处)距离京广高铁桥梁15米,低于高铁轨面3米,彩钢棚顶部分彩瓦已锈蚀松动,容易造成被大风吹上高铁线路,危害高铁安全营运,存在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铁运输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具体情况。
2.制定整治方案,彻底消除隐患。整治方案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3月30日前彻底消除该安全隐患整治,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实地检查验收。
3.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反馈情况。
此项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株洲高铁工务段关于协调解决京广高铁上行K1451+500彩钢棚安全隐患的函》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抄送:市安委会,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督查室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