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委办〔2017〕15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县安委会印发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7-实施方案》(岳县安委﹝2017﹞1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动员部署。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
研究《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3-20前报县安委办。要按照2-28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
二、启动驻点督导。根据工作实际,由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县安监局等部门组成8个驻点督导组,即起,分别赴驻点乡镇、园区开展重点督导(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督导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精干力量,保障驻点督导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用车和后勤保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导。各组带队领导要身先士卒,深入相关乡镇、园区调研、指导、督促,参与乡镇、园区方案拟定、参加乡镇、园区动员会议。各组联络员要及时总结本组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3-28前、6-28前、9-28前、12-28前书面报县安委办,相关工作动态随时反馈。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一-一报”的原则,每-28前将本地区本系统《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报表》(见附件2)填报县安委办,典型执法案例随时反馈。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情况,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7-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3-份起,坚持一-一调度、两-一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于4-28前、6-28前、8-28前、10-28前、12-28前,将本地区本系统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时报县安委办。
联 系 人:杨大江
联系电话:0730-3214608 18773004168
传 真:0730-7624370 0730-3214601
邮 箱:583409138@qq.com
附件:1.县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驻点督导分工表
2.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报表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5
附件1
县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驻点督导分工表
组号 | 牵头 单位 | 成员 单位 | 驻点 地区 | 组长 | 副组长 | 联络员 及电话 |
第1组 | 公安局 | 安监局 | 毛田镇 -田镇 | 李干取 | 杨柏松 | 彭永新 15074086866 |
第2组 | 国土局 | 安监局 | 步仙镇 柏祥镇 | 陈上立 | 任春锦 | 袁 芳 15074080090 |
第3组 | 住建局 | 安监局 | 新开镇 新墙镇 | 吴红兵 | 任康铭 | 徐小宁 13847054372 |
第4组 | 环保局 | 安监局 | 筻口镇 公田镇 | 付俊杰 | 吴江华 | 漆为政 15974366669 |
第5组 | 消防 大队 | 安监局 | 黄沙镇 长湖乡 | 公绪鑫 | 黄岳华 | 许朝晖 13974018510 |
第6组 | 交警 大队 | 安监局 | 荣家湾镇 中洲乡 | 张四清 | 蔡彦华 | 方 奇 13575029595 |
第7组 | 质监局 | 安监局 | 杨林乡 张谷英镇 | 李建华 | 张 宏 | 刘保国 13973031839 |
第8组 | 交通局 | 安监局 | 生态工业园 建材办 台创园 | 江泽红 | 毛小雄 | 任东山 13575028460 |
附件2
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
项 目 | 单位 | 本-数 | 累计数 |
组织(包括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 次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
下达执法文书 | 份 | ||
立案调查 | 起 |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份 | ||
经济处罚 | 万元 | ||
已到账 | 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 | 元 | ||
责令停产停业 | 家 |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 个 | ||
取缔关闭 | 处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
行政拘留 | 人 | ||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