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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2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安委办〔2017〕8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

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东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

东洞庭湖藜蒿采摘期安全管理集中行动

工作方案

为了保护东洞庭湖湖洲资源,切实抓好春季藜蒿采摘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禁止渔船、客(货)船载人上洲采摘藜蒿,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藜蒿采摘期安全监管工作组: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县长杨前进同志担任组长,政府办、东管局、公安局、渔政局、安监局、交通局、地方海事处、苇业公司、中洲乡、荣家湾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从2017-3-1起,至3-31止,为期一个-,同时根据气候、水位变化情况,将对行动时间进行实时调整。

(一)宣传发动(3-1至7)

一是相关乡镇要召开村组会议、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宣传发动,贯彻县政府禁止采摘藜蒿的工作意见,让采摘藜蒿的安全危险性和疫区危害性家喻户晓;要召开各中、小学校校长专题会议,把禁止学生采摘藜蒿作为硬性规定,纳入学校规章制度,同时要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安全教育专题课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常识,自觉遵守禁采藜蒿规定;要印发致家长朋友一封信,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共携手”主题活动,让学生受到学校、家庭双重教育和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时也让家长与学生一道共受教育。二是相关乡镇要与各村、各学校和渔民签订责任状。三是东管局及相关乡镇要在集镇、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村、组要张贴宣传标语,进湖路口、码头要设立固定禁止牌。

(二)集中行动(3-8至27)

此次行动由政府办统一协调,县东管局牵头组织,公安局、渔政局、安监局、交通局、地方海事处、苇业公司、中洲乡、荣家湾镇等单位全力参与,共分四个行动组:

指挥组 负责此次行动的统一指挥,人员安排调度,矛盾协调处理,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东管局。

清理组 负责保护苇苗资源,清理所有上洲采摘藜蒿的人员。牵头单位:苇业公司;责任单位为:东管局、公安局、荣家湾镇、中洲乡。

整治组 负责整治东洞庭湖水上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渔船载客、人货混装、客货船载人上洲采摘藜蒿等行为,对违禁者从重从严依法打击处理,对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予以取缔。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为县地方海事处、渔政局、东管会、公安局、荣家湾镇、中洲乡。

救援组 负责东洞庭湖水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明确专人值班值守,掌握湖区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组织施救处置和信息报送,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为:县地方海事处、交通局、公安局、渔政局、荣家湾镇、中洲乡。

(三)总结提高(3-27至31)

全面总结藜蒿采摘期间东洞庭湖安全管理行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东洞庭湖水域安全常态化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春季藜蒿采摘期东洞庭湖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班子,安排人员经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

二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组安排,抽调精干力量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参与集中行动,做到人员及时到位,行动听从指挥。

三是各牵头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行动有计划、执法有力度,整治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