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委〔2017〕3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1-2421点08分许,岳阳市经开区中南大市场内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突发火灾,起火建筑为4层商住楼,1楼为门面,2-4楼为住宅,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购炮者在门店10米外试炮不慎,引发店内烟花爆竹起火,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县委田文静书记指示,现就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对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班子,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禁在经营点及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火源火种接近烟花爆竹零售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燃放、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
二、县安委会将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落实《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说明情况,并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法规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2014〕120号)严肃处理。
此紧急通知,请迅速落实,并送达至辖区内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经营点。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