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监〔2016〕65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岳阳县安全生产培训
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县生态工业园、县建材办、县台创园安全股,县职业中专安全培训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办函〔2016〕19号)和《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16〕9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岳阳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9-12
2016-岳阳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办函〔2016〕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6-9-中旬-11-上旬。
二、检查对象
全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
三、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即起至9-中旬):动员部署。各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结合培训工作实际,认真制订检查方案,及时将本轮检查要求传达到有关企业。
第二阶段(9-中旬至9-底):自查自纠。各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对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本轮检查要求,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10-初至10-中旬):抽查督查。县安监局组织对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辖区内企业,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10-中旬至11-初):整改复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逾期仍未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11-初至11-上旬):总结提高。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要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并上报检查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推动培训质量的提升。
四、检查内容
(一)安监部门。重点检查加强安全培训监管,落实以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考核与发证情况;规范安全培训秩序,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情况;落实教考分离情况。
(二)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检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要求,培训规定内容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如实考勤情况;严格收费标准,规范培训档案,使用优秀教材情况。
(三)企业。重点检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情况及继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证上岗情况;新上岗员工进行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和培训合格上岗情况;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障安全培训投入,建立培训档案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主要成绩,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及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培训工作制度、计划、档案等相关材料;查阅安全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三)现场抽查。随机抽取部分人员,采取现场提问、问答、实操等方式进行核实。
(四)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五)督促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县安监局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修平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办公室,设行业(职业健康)股,副局长吴江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三个专项检查督查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督查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督查组、行业专项检查督查组,各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股室成员任相应专项检查督促组成员。
七、有关要求
(一)认真实施,确保检查质量。各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专项检查与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精心组织好执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通过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尤其是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推动培训机构规范培训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推动安监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培训”顺利收官。
(二)加强宣传,搞好总结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本次专项培训检查宣传力度。要及时宣传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企业,形成震慑。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资料收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认真总结检查中好的做法,将检查中好的经验转化为常抓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安监站、园区安全股于10-10前将检查方案和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报县安监局行业(职业健康)股,专项检查结束后将全-安全培训工作总结上报。
联系人:易谦、唐宇峰,联系电话:13787851158、13574759527,0731-3214599;电子邮箱:6521292@qq.com。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表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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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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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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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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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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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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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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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安全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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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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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安全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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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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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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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安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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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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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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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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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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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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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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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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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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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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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接受再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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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可在任职后6个-内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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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个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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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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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个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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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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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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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培训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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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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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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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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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培训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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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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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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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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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到规定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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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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