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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的意见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安监〔201524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的意见

 

相关乡、镇安监站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安〔2014〕1号)要求,省安监局将分批划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至各乡镇(标准为5万元/乡镇)。目前,新开镇、城关镇、公田镇、鹿角镇、麻塘镇、筻口镇6个乡镇专项资金已到账。为规范省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安监站基本设施。乡镇安监站要配备基本硬件设备设施,做到六有:有单独的办公室,有安监站牌子,有办公桌椅,有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有照相机等取证工具,有文件档案橱柜等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配备执法检查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等,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期完成配备任务。新开镇、城关镇、公田镇、鹿角镇、麻塘镇、筻口镇6个乡镇必须在10月底前按照《岳阳县乡镇安监站配备标准》的要求完成安监站基本设施配备工作。

三、加大安全投入。各乡镇从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上,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确保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正常开展。

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县安监局将把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畴。县安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行督查对于不重视安监站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将收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安委会说明原因,并取消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岳阳县乡镇安监站配置标准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

(此页无正文)

送:安监局,新开镇政府、城关镇政府、公田镇政府

      鹿角镇政府、麻塘镇政府、筻口镇政府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721日印发        

附件

岳阳县乡镇安监站配置标准

    

指导价格(元)

数量

合计(元)

台式电脑

3600

1

3600

初级数码单反相机

5000

1

5000

笔记本电脑

5000

1

5000

移动便携式黑白打印机

800

1

800

录音笔

500

1

500

安全帽

50

3

150

多功能传真一体机

3000

1

3000

档案柜

600

2

1200

办公桌椅

800

3

2400

挂式空调

3000

2

6000

文件夹等办公用品

500

500

相关制度建设标牌

2000

2000

个体防护设备

10000

2

20000

     

伍万零壹佰伍拾元(50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