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委〔2015〕14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5·27”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函〔2015〕52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县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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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6-30
全县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5·27”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石油库、汽车加油站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函〔2015〕52号)文件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7-1至8-15。范围是全县各类石油库、加油站以及石油化工企业。
二、检查重点
1.建设项目是否经消防竣工验收合格。
2.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3.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配齐配足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操作、电气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
4.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5.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
7.是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实施严格管理。
8.是否开展常防火检查巡查。
9.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0.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11.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应急操作规程。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集中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督促辖区内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针对自身实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计划及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报当地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商务、经信、交通、交警、住建等部门的监管。
(二)全面开展检查。消防部门、基层公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坚持“四不两直”原则,对辖区内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视情况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加强临时防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火灾危险性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专题报告政府实施关停。
(三)集中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对本系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检查走形式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开展整治。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通报、曝光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推动整治行动有力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检查是贯彻省政府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下我县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工作任务要明确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个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公安消防、安监、商务、经信、交通、交警、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检查,督促有关场所、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公安消防、安监、商务、经信、交通、交警、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组织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共同推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抄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请各乡镇、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8-12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付桂香(县安委办) 0730-3214606
李 立(县公安消防大队)13873052110
附件:
1.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
2.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
3.督查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1
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
单位(印章) 填表期: -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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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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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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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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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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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储品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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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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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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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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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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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本单位主要的消防设施有:
□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其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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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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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有故障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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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配备特种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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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
□防渗漏□防护围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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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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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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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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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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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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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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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实施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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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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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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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已消防演练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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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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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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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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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已培训员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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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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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共有 人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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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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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义务消防队有 人,志愿消防队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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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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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附件2
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
检查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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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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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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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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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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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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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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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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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督查检查时间安排表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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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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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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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乡、黄沙街镇、城关镇、鹿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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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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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墙镇、长湖乡、步仙乡、柏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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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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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乡、绕村乡、张谷英镇、公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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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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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镇、相思乡、毛田镇、云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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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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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田乡、筻口镇、新开镇、麻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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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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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工业园、县建材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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