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监〔2015〕4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安监站,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现将《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2-26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安监局、县公安局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5-2-26印发
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后复查验收工作,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顺利复产,开好局、起好步。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康铭任组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廖星星、县安监局股长刘保国任副组长,周石三、徐小宁、杨大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股,刘保国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程序
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原则,节后复产验收严格执行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安监和公安现场验收、审批的程序。企业组织对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确保其安全运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向乡镇安监站提交复产验收申请。乡镇安监站接到复产验收申请后报请乡镇分管领导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审查合格,签署验收审查意见、签名、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安监站报请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再会同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验收审查、审批。对于联合验收审查、审批合格的企业,我局向乡镇发复产通知书,由乡镇收到复产通知书后通知验收合格的企业方可复产。
四、验收标准
为确保验收质量和效果,明确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和标准(见附件《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表》),重点检查工艺流程畅通情况,机械设备检修情况,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等。对未持证和培训不符合要求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分包、转包、分线承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的,一律不予复产。对前阶段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的隐患未予以彻底治理的企业,要先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然后再组织验收;对新发现的隐患,一律督促企业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条件差、整改无望、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不得通过复产验收,并依法提请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复产验收是对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再确认,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安监站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做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定复产验收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落实,杜绝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各有关乡镇安监站接到复产验收申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要结合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工作重点、责任追究等,确保验收质量和效果。
3.严格落实验收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复产验收前,各乡镇业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监管,发现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立即组织当地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同时报告我局,坚决予以查处。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表》
岳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表
企业名称: 验收时间:2015-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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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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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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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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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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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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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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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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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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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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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相应的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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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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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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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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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转岗、轮岗的员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召开了全厂员工安全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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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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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见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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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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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证是否相符(见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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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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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见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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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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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图纸标定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定员和定药量,厂房仓库等生产设施是否有破损缺失未及时修复、有无擅自增搭建生产工房和改变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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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纸和标准设置的安全防护屏障、防爆墙体、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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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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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周围边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水沟是否畅通,厂区周边防火隔离带是否清理干净,作业场所挥洒的药物、积尘是否清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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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药操作间台面和地面是否配齐导静电橡胶板,生产及运输工具是否完好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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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线路、开关、电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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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稳固,与药物接触的设备是否有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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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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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运输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测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其操作人员是否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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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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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的药物、成品、半成品是否按规定及时销毁,化工原材料、药物、半成品是否变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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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生产场所是否与外界隔离,有无控制无关人员出入的设施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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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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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无转让、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迹象,是否存在分线承包、转包、分包(见管理分工方案、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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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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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台帐是否设立齐全(化工原材料、黑火药进出台账、产品流向登记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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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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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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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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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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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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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股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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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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