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林业局

机构名称

岳阳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岳阳县东方路144号

0730-7668633

负责人

邓德馨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 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货

  (十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六)与县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于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及相关项目实施。

  (四)行政审批股(法规股)。负责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承办本单位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及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

  (五)资源管理股。组织全县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分析和统计,拟订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国有林场监督管理。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

  (七)森林防火股。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三、局领导分工(三定)

  党委书记  续  涛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局   长   邓德馨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会、青年、妇联、统战、双联、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企业联手帮扶、绩效考核、打好“发展六仗”、文明单位创建(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面深化改革。

  分管办公室、湿地保护分局、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工会。

  联系长湖乡林业站、筻口镇林业站。

  副局长   刘君保

  负责财务、党建、老干、林长制、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自然保护地、以工代赈、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农减负(农民权益维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计财股、机关党委、老干办、行政审批股、自然保护地股、林长制事务中心。

  联系荣家湾镇林业站、新墙镇林业站、张谷英镇林业站。

  党委委员  杨向荣

  负责营林生产、油茶产业、林下经济发展、碳汇、农业品牌创建、省级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相思山国有林场等方面工作。

  分管营林基地服务站、产业发展办、碳汇服务中心、相思山国有林场。

  联系柏祥镇林业站、公田镇林业站。

  副局长  李简政

  负责纪检监察、人事、争资争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网络舆情、森林防火、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禁毒、安全生产、林业科技推广、互联网+监督、河长制等工作。

  协管党风廉政建设。

  分管机关纪委、人事股、林科所、防火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月田镇林业站、毛田镇林业站、步仙镇林业站、大云山国有林场。

  总工程师  蒋雄钢

  负责资源管理、矿产、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公益林管理、林业资源规划调查等方面工作。

  分管资源管理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所、法规股、公益林服务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联系中洲乡林业站、麻塘办事处林业站、新开镇林业站。

  副局长 万青承

  负责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绿化、信访、12345热线、社会综治、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

  分管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绿化办。

  联系杨林街镇林业站、黄沙街镇林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