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教体字﹝2021﹞1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
答 复
黄彦、王文峰、米龙、姜萍、赵若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托管班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外托管机构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目前,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不仅涉及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涉及到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但是目前还没有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主管部门不明确,导致校外托管机构出现监管缺位的现象。在下阶段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推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议由政府办牵头,召集卫健、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公安、教育等部门,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尽快研究制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
2.规范审批登记程序。校外托管机构作为新行业,目前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按家政服务行业(居民服务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鉴于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性强、寄餐寄宿服务为主以及部门监管能力情况,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并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开办标准和审批程序,在取得消防、卫生等许可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3.明确职责建立机制。推动政府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和教育、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公安、卫健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协调联动、定期检查等制度,形成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关爱少儿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使校外托管机构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4.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由于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由属地政府定期组织教育、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一次以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联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业,予以取缔。
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联合人社等部门要把现有托管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袁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赵奇伟 0730-762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