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1-09-07 17:13
浏览量:1 | | | |

岳县教体字〔2021〕13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

答 复

 

孟伟、何德保、姚军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16年以来,我县启动“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县符合办园要求的民办幼儿园实行资金奖补,近三年来,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别为2018年172万元、2019年158.5万元、2020年138万元。

2.2020年开始,为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公用经费补助,2020年共计发放资金549.56万元。

3.民办职业学校严格落实中职免学费等相关政策,以每期1200元/生的标准,对学校进行补助。民办中小学校除学校收取学生学费外,同样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4.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统计局出台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罗振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袁恩承 0730-764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