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公积金字〔2021〕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
答 复
任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异地公积金还款对冲业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中心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所规定要求提取人提供的“加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的近12个月还款流水”的目的在于判断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是否正常还款。近12个月若有超过2次逾期的情况,则将拒绝其办理对冲还贷提取。
2.您所建议的“银行流水单”无法作为正常还款的有效证明,因此这项资料无法取代官方的“近12个月还款流水”。
3.目前住房公积金信息并未实现全国联网,因此需要您本人提供还款流水供我中心前台人员作为办事依据。
4.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通过您的提案,我中心也受到一定的启发,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在目前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的情况下,异地贷款职工能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APP或官方网站提供的还款流水,我们均予以接受。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阳县管理部
2021年7月31日
承办负责人:叶积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熊慈 7659339 1357502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