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民政局   2022-09-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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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22〕2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欧阳玲芝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服务,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一、增设结婚颁证仪式,全面提升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水平的建议。我局婚姻登记中心在县政务公开中心二楼C区集中办公。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规定,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可以设立颁证厅,为有需要的当事人颁发结婚证。受场地所限并没有设立颁证厅,无法进行颁证仪式;C区场所办公单位多,人员杂,比较吵闹,亦不利于婚姻调解。为此我局党组领导多次向县政务中心领导提议,在政务公开中心单独划设一个区域给婚登中心集中办公。县政务公开中心解释为“现有办公条件限制,没有场所提供,在考虑中”。

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确保婚姻家庭调适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快捷发展,人们的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数量增加,内容多样,成因复杂等特点,离婚率呈逐年攀升趋势。县妇联和我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探索利用婚姻家庭辅导调解,成立婚调室,并于2020年6月11日开始进行婚姻调适服务,截止目前,对1911对进行婚姻调适服务,成功劝和833对,调和率达43.6%,成效明显。目前我县婚姻家庭辅导员基本都是志愿者,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建议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购买(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保障运行也是摆在面前的现实困难。我民政婚姻登记中心也是靠财政拨付资金开展工作,确实也无法解决现实问题。

三、开展婚前辅导,培育文明婚俗风尚。

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旧婚俗陋习。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我局婚姻登记中心将加大宣传力量,积极参与办理集体婚礼、旅游婚礼等婚礼形式宣传文明新婚俗。在电视台开展婚姻知识讲座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8日

 

承办负责人:汪秋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荣望林    1397408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