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自然资字〔2022〕80号
余卫国、易谦二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收缴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该提案后,及时与二位委员当面沟通,并对该提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就该提议的落实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责任。
二、根据“湘人社函〔2016〕133号”文件精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我局收悉该提案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对接,该局根据“岳政办发〔2016〕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就如何落实提案收缴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尽快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
承办负责人:狄春桃
承办联系人及电话:方四佑 762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