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的管理与改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设有绿化带隔离的路段仅有长丰路,其他路段因受限于县城早期规划建设,不适宜再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或通过隔离护栏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长丰路作为我县北向融城的重要道路,道路绿化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与设计规范》《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另外,我县作为省级园林县城,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都有严格的执行标准,特别是我县已经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纳入目标,这对城市绿化率和绿地率有了更高要求。夜间照明设置都是通过规范设计和专业论证进行布局,照明设施都是按照国家标准“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的原则实施。对于照明不充足问题,一是将行道树进行了提枝整形,提高灯光的通透率;二是通过加强路灯线路巡查,提高路灯亮灯率。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胡鹤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洋兵 0730-76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