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交字〔2022〕7号B类 同意公开
曾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交通标识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交通标识存在错别字、错地名、设置随意与商业广告混淆一体的问题
经现场勘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下一步我局将逐步理顺公路管理体制,严把公路建设验收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标识当场进行整改;再次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公路执法巡查频率,对非法增设的交通标识进行甑别拆除,对手续合法的错误性、误导性交通标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二、我县正在开展路域环境清理整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目前,我县已出台《2022年岳阳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岳县政办函〔2022〕32号),并成立了由县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门主导,各职能单位和乡镇为成员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月份以来,联合执法组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次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经初步排查,全县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含107国道)共有351块违规设立的非公路标志,下一步将依法规范和拆除,同时对新增的标识标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严把质量和数量关,以进一步提升我县整体文明程度和对外形象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 20日
承办负责人:江泽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贺祖民 1527407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