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09-2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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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消字〔2022〕1号 同意公开

庞玉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面对当前高层建筑的与日俱增,为了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应急能力,大队将着力加强车辆装备建设,争取专项经费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功率水罐供水车等高精尖实用车辆,满足火灾发生时救人、灭火、供水的实战需要。

2.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普遍现象,大队已主动对接住建部门开展相关措施进行整治,一是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要求,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二是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我大队。

3.由于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人数有限,为了扩大监督覆盖面及频次,大队已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组织县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确保每名网格员具备基本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能力,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检查,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将高层住宅小区、酒店、医院、办公楼等场所全数纳入系统,特别是加大节日期间、夜间等特殊时段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能及时发现,限期整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符合临时查封或重大火灾隐患的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大队依托消防宣传服务队定期深入高层建筑,对业主及物业公司进行点对点的消防宣传,特别是新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业主及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大队旨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单位授课、电子显示屏、消防宣传车、电视多媒体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让每一名业主及物业公司员工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加大全民消防学习的覆盖面,确保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感谢您对我县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周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强  0730-760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