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东办字〔2021〕3号A类 同意公开
彭立、杨珩、余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洞庭湖规范垂钓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以来,我办坚持把规范东洞庭湖垂钓行为,作为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牵头规范垂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全面加强监管。牵头组织规范垂钓管理整治行动,强化部门乡镇整体联动,坚持日夜巡查执法,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今年以来,排查调离上岸“三无”船舶14艘;查获或没收自用船、皮划艇、塑料船等违规接送工具16条;收缴钓杆3200余根、钓具90余套;驱离垂钓人员21000余人次;办理涉渔案件39起。
二、落实长效管理。2021年将规范东洞庭湖垂钓整治工作为纳入了县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今年我办又将此项工作作为2022年县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东洞庭湖生态治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申报。今年6月1日县委肖湘晖书记巡查东洞庭湖时,强调东洞庭湖的生态环境治理要突出属地管理和系统治理,为我们抓好垂钓整治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我办按照会议要求,加强了部门乡镇联动,加强了日常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涉湖乡镇抓好落实。
三、争取纳入预算。为了确保东洞庭生态治理工作长效开展,我办积极争取将东洞庭湖生态治理工作纳入县财政预算,向财政部门出具了将该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的书面报告,我办主要领导也就此项工作多次向县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
今后,我办将不断强化举措,一以贯之持续推进东洞庭湖垂钓行为整治,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为推进东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东洞庭湖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张亮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昊 15873000099